2008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在7月10日前完成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核实后报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职称办;无主管单位的可直接报无锡兴惠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3597000-2325)实行职称代理。
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二、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2份;初级一式1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5份;初级一式1份。此表需加盖公章,并由单位组织人事或职称部门填写,原则上要求用8K纸微机打印,不需装订;
3、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考评表》、《年度考核表》;
4、公示无异议证明(公示内容有现学历、职称资格、聘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发表论文;获奖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拟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任现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需经区人事局专技科晋升验证)、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书以及各种获奖证书;
7、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按规定上报,正式发表的文章应附该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在部、省级学术性会议上作为交流的材料,应有相应的证明。论文发表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12月底止。编辑部录用证明无效;
8、应递交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原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申报高、中级职称需如有职称外语要求的应递交考试合格证(具体对照惠职办[2004]10号文若干政策问题的第8、9条);
9、破格申报人员要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审核表》1份,并按苏职称[2003]2号文件规定,逐项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第几类第几条并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保证其评审材料的真实可靠,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后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考评材料予以申报。
三、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书复印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考核材料、公示无异议证明、破格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各类证书如要求交复印件的,原件必须同时交验,经区职称办验证后原件退还给本人)。
第二分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原则上要求打印)。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每分册装订要有完整的封面、目录和页码。每人一个材料袋,写清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以上材料原则上用16K纸复印和打印。
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3、《无锡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花名册》。
省、市各系列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时间进行。
三、收费标准
按惠职办[2005]12号文件规定收取,另外,递交的论文未发表的需交论文鉴定费50元/篇,各种评审材料费10元/人。
惠山区职称办地址:区政府2号楼2323办公室,
联系电话:3597000-232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