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认定“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要占总销售额30%以上
 
  近日,记者从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综合办公室了解到,市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布置“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具体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通过树立典型,全面提高我市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据介绍,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指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认定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认定评审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评审组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
 
  凡是无锡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都可申请认定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标准为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转化实施率高、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作用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并且企业保持连续三年盈利,产品的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授予评审认定合格的企业为“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并发放“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铭牌。对经认定的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并采取一系列扶持措施。对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培训、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资助、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优先推荐企业的专利技术参加国家、省、市设立的鼓励发明创造的各种奖项的评选;优先推荐企业专利项目参加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知识产权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优先推荐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选;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运用、涉外知识产权冲突应对等工作。
 
  据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今年首次认定,以后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对被认定为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