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认定门槛
 
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成“硬杠杠”
 
国家最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即将在无锡实施,但许多企业对其仍不甚了了。近日,记者在市外经局和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采访时了解到,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参评的“硬杠杠”,提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不少达不到这条“硬杠杠”的老牌“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砸牌”危险。
 
核心技术成关键
 
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老办法相比,实行条件更加严格、操作性更强,“挤”掉了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不少“水分”,其“撒手锏”就是,必须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根据老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只要列在《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就非常有希望跻身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其中不少老牌“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加工制造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却不拥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大招牌名不符实。新办法特别注重必须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只有拥有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类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某项技术,企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外资企业也参评
 
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所得税起征点,将从一般企业的25%减至15%,即享受10%的税率优惠。条件十分优厚,但企业要享受到这些优厚的政策,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巨大代价。新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有着十分“苛刻”的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必须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根据新办法,外资企业也将加入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参评队伍,更加剧了这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据规定,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的,也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没有“终身制”
 
新办法明确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资格: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偷、骗税等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环境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